个人信息的法学证成:两种价值维度的统一

被引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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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张涛 [1 ]
机构
[1] 吉林大学法学院
关键词
个人信息法学界定; 信息外观; 精神价值维度; 财产价值维度;
D O I
10.16059/j.cnki.cn43-1008/c.2011.12.063
中图分类号
D913 [民法];
学科分类号
030105 ;
摘要
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深化,个人信息屡遭泄漏已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与困扰,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已成当前法学界的一个重要课题。个人信息的法律性质界定是解决该课题的基础性研究。本文通过对个人信息的精神价值维度与财产价值维度的分析,证成了个人信息归属于人格权客体的法学性质。我们的研究认为,从法学上讲,个人信息承载了社会个体的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,它是社会个体精神价值维度与财产价值维度的辩证统一,相信这一研究结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立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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